奥朗斯门窗未按合同约定履约

奥朗斯门窗未按合同约定履约,构成典型的商业违约行为,核心问题在于商家逾期交付且返厂后拒不解决质量缺陷。消费者在选购定制门窗时,务必在合同中明确标注安装期限(如本例约定的2021年6月10日)及GB/T 8478-2020《铝合金门窗》国家标准中的气密性、水密性等具体验收指标,同时约定延期违约金比例(每日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)和返厂维修时限,避免陷入“拖延—推诿—失联”的维权困境。

该商家未按合同时间(2021年6月10日)履约,在超期完成门窗后因出现质量问题返厂,至今未就质量问题给予解决。多次沟通均借口推脱

未按合同约定履约
匿名发布于 2022年04月18日 09:57
投诉编号:17358633361
投诉对象:宁波市北仑区奥朗斯门窗商行
投诉问题:服务不到位,迟迟不履约
投诉要求:赔偿,作出处罚,改善服务
涉诉金额:500元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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