龙树整屋门窗收取定金后失联

该投诉案例揭示了定制门窗行业存在的定金支付与履约保障风险:消费者向龙树整屋门窗中山三乡店支付占合同总价46.7%的定金(5000元/10700元),远超《民法典》第586条规定的20%上限。选购定制门窗时,应优先选择有长期实体经营记录的品牌,通过企业对公账户或第三方平台支付定金,切勿直接转账给个人;签订合同时需明确送货安装时限及违约责任。

龙树整屋门窗中山三乡店预收定制铝合金门窗定金,无法联系负责人
匿名发布于 2021年08月17日 21:56
投诉编号:17354461341
投诉对象:龙树整屋门窗三乡实体店
投诉问题:收取定金后失联
投诉要求:赔偿,作出处罚
涉诉金额:5000元

2021年6月12日跟中山三乡店签订龙树门业订货合同,总金额10700元,预收定金5000元,经销人是店长陈东。7-8月多次联系并未按时送货上安装,改期拖延,现无法联系到人。欺骗消费者,收取钱财后关闭店铺,现要求所属企业广东龙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派专人跟进订单,赔偿损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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